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职工提供“足不出户”的办事体验,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开通了手机APP提取物业费的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持有有效省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
二、提取方式:通过省直公积金手机APP自助办理(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附件1、安卓手机--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APP物业费提取操作说明 sitedata/hqc/files/fj1.doc
附件2、苹果手机--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APP物业费提取操作说明 sitedata/hqc/files/fj2.doc
后勤管理处、财务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