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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管理办法(试行)》,石家庄市开始实施人才绿卡制度,为市域内用人单位(包括中央、省驻石单位)从市外、国(境)外引进或自主培育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并为持有绿卡的人才在出入境、户籍办理、金融服务、科研服务、医疗保健、生活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自愿申请办理。

一、申领范围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

(二)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三)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级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项目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及其主教练,全国技术能手;

(四)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第一名)、河北省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巨人计划”领军人才、省“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省突出贡献技师;

(五)市“高层次人才支撑计划”入选者、市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六)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高层次人才。

二、服务内容

持卡人才享有出入境和居留服务、海关服务、户籍办理服务、金融服务、科研服务、医疗保健、职称评定、生活服务等多项服务内容,详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石家庄市政府网站(www.sjz.gov.cn)“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在线填报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操作流程见附件2)。

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24小时内进行预审并反馈意见;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下载打印申请表(因系统问题,如下载打印不成功,可另行填写附件3申请表)。

四、申报材料

1、《人才绿卡申请表》1式4份;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人才称号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证明(由人事处提供)。

五、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办理网络平台申请时间为4月18日至23日,各类纸质材料收集时间为4月 24日(开元楼105)。

联系人:张胜磊,联系电话:35155。

附件1:《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石家庄市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手册--外网申请》;

附件3:《人才绿卡申请表》。

人事处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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